发布日期:2026-08-27 09:37:58 浏览次数:
药食同源产品有多火,不用多说了。膏滋、丸剂、固体饮料、压片糖果、袋泡茶——几乎所有新品都在围绕“药食同源”做创新。
但很多品牌方在产品开发时都会遇到一个问题:哪些原料能用?哪些不能用?目录外的物质能不能加?
今天就把药食同源原料目录和代加工可用原料的问题一次性讲清楚。

一、什么是“药食同源”?
“药食同源”源自传统中医“空腹食之为食物,患者食之为药物”的理念。在现代食品法规中,国家卫健委将此类物质定义为 “食药物质” ——即传统作为食品,且列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的物质。
法律依据是什么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: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,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。这个目录由国家卫健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制定、公布。
二、106种药食同源原料是哪些?
截至目前,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共发布了4批次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名单,共计106种药食同源原料。
第一批(2002年):87种
丁香、八角茴香、刀豆、小茴香、小蓟、山药、山楂、马齿苋、乌梢蛇、乌梅、木瓜、火麻仁、代代花、玉竹、甘草、白芷、白果、白扁豆、白扁豆花、龙眼肉(桂圆)、决明子、百合、肉豆蔻、肉桂、余甘子、佛手、杏仁(甜、苦)、沙棘、牡蛎、芡实、花椒、赤小豆、阿胶、鸡内金、麦芽、昆布、枣(大枣、酸枣、黑枣)、罗汉果、郁李仁、金银花、青果、鱼腥草、姜(生姜、干姜)、枳椇子、枸杞子、栀子、砂仁、胖大海、茯苓、香橼、香薷、桃仁、桑叶、桑椹、桔红、桔梗、益智仁、荷叶、莱菔子、莲子、高良姜、淡竹叶、淡豆豉、菊花、菊苣、黄芥子、黄精、紫苏、紫苏籽、葛根、黑芝麻、黑胡椒、槐米、槐花、蒲公英、蜂蜜、榧子、酸枣仁、鲜白茅根、鲜芦根、蝮蛇、橘皮、薄荷、薏苡仁、薤白、覆盆子、藿香。
第二批(2019年):6种
当归、山柰、西红花(在香辛料和调味品中又称“藏红花”)、草果、姜黄、荜茇。
特别提醒:第二批新增的这6种物质,仅限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,不能像第一批那样随意添加到各类普通食品中。
第三批(2023年):9种
党参、肉苁蓉(荒漠)、铁皮石斛、西洋参、黄芪、灵芝、山茱萸、天麻、杜仲叶。
第四批(2024年):4种
地黄、麦冬、天冬、化橘红。
三、代加工能用哪些原料?关键看三点
在药食同源代加工中,原料使用有严格的法律边界。品牌方和代工厂需要重点关注以下三点:
1. 目录内的106种原料,可以直接用
目录内的药食同源原料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开发时,执行食品生产许可监管,无需取得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。可以常规添加在饮料、零食、烘焙、代餐、膏滋等所有普通食品中。
2. 目录外的物质,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
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目录外的中药材不得添加到普通食品中。很多小众草本、滋补药材都属于这一类,也是新手研发最容易误加的原料。
3. 部分目录内物质有使用限制
第二批新增的当归、山柰、西红花、草果、姜黄、荜茇等6种物质,仅限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。部分目录内物质还有明确的每日食用限量要求,正规代工厂在配方设计时会精确计算每日摄入量。
四、代加工中原料合规怎么做?
对于药食同源代加工来说,原料合规是产品能否合法上市的第一道防线。
正规代工厂的做法是:配方阶段同步合规审核。研发团队在配方阶段同步进行合规审核,确保原料均在106种药食同源目录内,从源头规避风险。在原料采购阶段,每批原料入库前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农残、重金属、微生物等第三方检测报告,不合格原料坚决拒收。在品控阶段,各批次原料执行台账管理,确保采购信息和验收情况记录完整,实现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去向的全程可追溯。
结语
药食同源原料目录不是“建议清单”,而是“法定清单”。106种目录内的原料可以直接用于普通食品,目录外的物质不能添加——这是《食品安全法》的硬性规定。
对于想做药食同源产品的品牌方来说,选对代工厂、确保原料合规,是产品合法上市的第一步。合规不仅是底线,更是品牌长期发展的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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