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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药食同源相关法规更新,规范产品配方开发工作

发布日期:2026-10-14 10:08:42 浏览次数:

核心结论:2026年药食同源领域法规体系进入系统性升级阶段。目录层面,106种食药物质分四批公布,每一批的使用限制差异显著,配方开发须逐批核对使用边界。委托生产层面,《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将于12月1日施行,首次将贴牌加工、来料加工、定制生产等统一纳入监管,要求委托方全程参与生产过程监督。标签层面,GB 7718-2025新国标将于2027年3月实施,“双标注”和功效宣称禁令进一步收紧。三个层面的法规变化共同指向一个趋势:配方开发工作正在从“产品思维”转向“合规思维”。

解读药食同源相关法规更新,规范产品配方开发工作(图1)

一、目录层面:106种是四批累积结果,使用限制逐批不同

截至2026年5月,国家卫健委共发布4批次“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”名单,共计106种。最近一次扩增是2024年8月新增地黄、麦冬、天冬、化橘红4种。2026年并无新增品种,网上流传的“2026版新增”说法是将新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不同类别的公告混为一谈。

四批次的使用范围差异显著,这是配方开发中最容易被忽略的细节。

第一批(2002年,87种) 是《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》,可以常规添加在普通食品中。

第二批(2019年,6种) ——当归、山柰、西红花、草果、姜黄、荜茇——公告原文明确 “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” 。配套解读进一步说明,传统加工方式限于粉碎、切片、压榨、炒制、水煮、酒泡等,做提取、做浓缩、做成高纯度单体,都不属于“传统方式” 。姜黄进目录,不代表姜黄提取物可以往固体饮料里加。

第三批(2023年,9种)和第四批(2024年,4种) 在公告中增加了统一表述:“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,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”。产品标签上特殊人群提示该怎么标注,需要与监管部门确认。

除了目录准入,每日限量核算是另一个硬约束。 部分食药物质有明确的每日食用量上限:人工种植人参每天不超过3克,灵芝不超过6克,黄芪不超过15克,党参不超过9克。复方产品中涉及多种限量原料的,需要分别核算后再叠加验证。

二、委托生产层面:新规将贴牌代工全流程纳入监管

即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《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3号),首次将贴牌生产、商标许可、来料加工、定制生产等委托生产方式全部纳入统一监管。

对配方开发工作影响最大的有两点。

第一,委托方须对生产行为进行实质性监督。 新规明确,委托方必须具备监督受托方依照法律法规、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的能力,需要对受托方生产行为进行定期检查评价。即使是ODM模式下配方由代工厂研发,品牌方仍须全程参与生产过程监督,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

第二,确立了“双检验”制度。 受托方必须按规定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并留样,委托方必须查验受托方的出厂检验报告,并自行抽取样品进行检验。这意味着品牌方需要在预算中增加独立的检验成本,不能再完全依赖代工厂的质量报告。

此外,新规对包材责任也作出了明确划分。 委托方、受托方提供的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剂、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委托双方应当对各自提供的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剂、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负责。包材不再是“把产品包起来”的辅助材料,而是需要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物料。

三、标签层面:新国标倒逼配方设计阶段嵌入合规审查

即将于2027年3月16日正式实施的GB 7718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,对食品标签提出了更多细化要求。

标签合规的核心要求包括:

功效宣称“零容忍”。 普通食品标签严禁标注任何保健功能或疾病预防治疗功效。“治疗”“预防”“增强免疫力”“降糖”“补肾”“养胃”等禁用词汇无一例外。

配料表标注规范。 各种配料按加入量从高到低递减排列,药食同源原料名称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名称。人参须标注为“人参(人工种植)”,枸杞须标注为“枸杞子”。

标签“双标注”要求。 委托生产的预包装食品,标签上必须在紧邻位置同时标注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,冠以“委托方”“受托方”字样。

“药食同源”四个字不宜印在包装上。 广东、青海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明确,普通食品包装不宜标注“药食同源”字样,该行为存在被认定为混淆食品与药品界限的违规风险。

标签合规审核需要在包装设计阶段同步介入。 一个标签错误可能导致整批包装报废,在产品名称拟定、配料表排列、营养成分表设计等环节就逐项核对,比产品做出来再补要省事得多。

四、监管趋势:配方开发须建立常态化合规审查机制

2026年4月,市场监管总局启动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,明确5类宣传红线:严禁医疗用语、普通食品禁宣保健功能、禁用绝对化用语、禁假借医/患/专家背书、禁功效证明式宣传。

2026年5月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等十部门印发专项治理通知,治理周期为2026年5月至2027年5月,为期整整一年。

药食同源、传统药膳正式纳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体系,配套的新国标GB 29922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》于2026年9月正式实施,首次明确106种药食同源物质可合法用于特医食品。

配方开发工作的合规要点可以归纳为三个层面: 原料端,逐批核对目录使用范围,限量原料分别核算再叠加验证;生产端,委托方全程参与监督,建立“双检验”机制;标签端,功效宣称零容忍、配料表按标准名称标注、标签“双标注”在设计阶段同步审核。

法规体系正在从“宽进宽出”转向“严进严管”,配方开发工作也需要从产品思维转向合规思维。把原料准入、限量核算、标签合规这几个环节在配方设计阶段就做扎实,比产品做出来再返工要省事得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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